空气质量目标
在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基础上,全市及各区尽最大努力巩固改善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力争继续下降。
完善VOCs环境监测网络
完善覆盖街道(乡镇)、主要工业园区等VOCs高密度监测网;研究利用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探索建设VOCs热点网格系统,有效识别VOCs高值区。各区采用走航监测、热点网格监管等方式,探索建立溯源查处、快速处置的VOCs监管模式。
强化环境精准执法和精细化监管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实施精准执法、联合执法、“点穴式”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严格查处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