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监管

制订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接受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肃认真狠抓整改。出台《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对16个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深入全面的市级环保督察;形成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的考评制度,建立对各区、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质量排名、约谈、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