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流动性强的机动车,京津冀三地同步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并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超标车辆数据共享、新车抽检抽查协同、在用车联合执法监管等机制,为区域依法协同治理移动源污染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