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更加健全
对标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不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法制保障。2020年,京津冀三地协同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专项立法并同步实施,是国内首部区域协同立法;发布实施《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在用大气类地方环境标准达到41项,涵盖燃烧源、移动源、工业源等多个领域,构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环保标准体系。
对标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不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法制保障。2020年,京津冀三地协同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专项立法并同步实施,是国内首部区域协同立法;发布实施《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在用大气类地方环境标准达到41项,涵盖燃烧源、移动源、工业源等多个领域,构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环保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