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制机制,有效压实各方责任

出台党内法规《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印发《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有效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制定《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