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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加强依法持证排污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登记。健全“一证式”管理体系,推动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衔接融合,实现“一证一源、精细管理”。监督企业严格依法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控”制度。加大对未持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

提高治污减排水平。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落实污染治理责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杜绝监测数据造假。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碳、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示范和应用,大力提升能效、水效、污染物和碳排放绩效,争做低碳环保领跑者。

公开环境治理信息。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披露环境信息。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情况,鼓励排污单位通过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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