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施生态修复

6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行业生态问题评估及修复原则,指导各相关区政府开展生态问题评估及生态修复工作。

12月底前,完成《北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工作。

各部门、各区政府编制专项规划,实施涉及生态修复的建设项目前,要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

加强非法采矿排查,全面查清露天矿山情况,完善综合整治方案,并实施台账销号管理。健全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监督露天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6月底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完成上年度开展的地质灾害消除及地形整治的废弃矿山的移交工作。年底前,完成208公顷废弃矿山地质灾害消除及地形整治。市园林绿化局做好当年已移交地块植被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