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饮用水保护

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完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识牌,提升水源地档案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评估,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开展本市《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